搬家市民分享被搬家公司坑的經歷
來源:公興搬場 作者:上海公興搬場公司 日期:2018-04-17 08:55 瀏覽次數:
在日常生活中,很多人委托搬家公司搬家都沒有簽訂合同的意識,因沒簽合同引起的搬家糾紛不在少數。除此之外,其他一些搬家“陷阱”也需擦亮眼睛。
沒簽合同 電視機損壞責任難界定
90后姑娘曉芳昨通過本報熱線向記者分享了自己的搬家經歷。因為沒有事先明確雙方責任的意識,她搬了次家,“賠”了臺液晶電視。
“我在西安上班三年,前后搬了兩次家。因為第一次在網上找的搬家公司服務各方面都挺好的,于是去年9月需要再次搬家時又在網站上聯(lián)系了一家公司。”曉芳告訴記者,第一次沒出岔子,第二次她就比較“心大”,沒簽合同,還把電視機等貴重物品交給了對方打包,沒想到到了目的地打開一看,液晶屏幕碎了一大片。
“我找他們索賠,他們居然說我的電視本來就是壞的,各種耍無賴。我工作忙沒時間跟他們耗著,后來就草草收了1000元賠償金了事。其實我的電視剛買不到一年,價值4000多塊。”曉芳說,這件事之后,再有朋友搬家,她總會一遍遍提醒要簽合同,要詳細登記好所有東西,寫上雙方的責任和義務,要求對方簽字確認。“這樣不至于出現(xiàn)問題時,都不知道怎么維權。”
網上聯(lián)系搬家公司 遭遇“坐地起價”
但簽好合同就萬無一失了嗎?市民季女士向記者講述了自己的搬家遭遇,提醒大家搬家一定要選擇有資質、正規(guī)的公司。
“去年底我搬了次家,在網上找的搬家公司。當時約他們來我家估算費用后擔心出問題,還專門簽了份合約,在合約上列出了費用明細,但整個搬完,還是被強制加了700多元的費用。”季女士說,這部分“隱形費用”,她后來與朋友交流得知,并不止她一個人遇到過。
這部分費用加在哪,她向記者介紹,“一會說你家到裝車的距離有點遠,要加幾十塊,一會又說你的柜子比他們預計的重,要加一百塊。你要不加他們就不搬了,搞的人花了錢買了不痛快。”
季女士向記者表達了自己的不滿,“其實柜子大小、包括裝車的地點他們前期都是看了的,合同上的錢就是雙方都認可的。但對方不按合同辦事,我們作為普通市民一般也不會為這點事真打官司去,就自認倒霉。這就讓這些公司更加氣焰囂張,不按規(guī)章辦事。”
她提醒大家,有這方面需求時一定要找正規(guī)專業(yè)的、有實體門店的搬運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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